稅收法治建設須理論先行,需要相關立法機關、執法機關、司法機關以及學術界、實務界的共同努力。
8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至此,我國最高立法機關已經通過了11部稅法,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對現行18個稅種“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任務已經完成過半。
法治是幾千年來人類社會不懈追求的理想,其基本特征是良法善治。自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戰略部署以來,我國的法治建設已經從宏觀領域向微觀領域不斷推進。特別是在稅收領域,稅收法治建設取得了卓越的成就。
稅收法治建設必須理論先行,財稅法學界在稅收法治領域的研究成果也是最豐富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的《法治財稅論——治理現代化的中國進路》是最具代表性的成果之一。該書全面論述了領域法學、公共財產法以及理財治國觀。
“領域法學”理論從方法論的角度提出了稅收法治的研究應從多學科、多視角入手,以稅收這一領域為對象進行綜合研究。“公共財產法”理論深刻剖析了稅收與稅法的本質:公共財產與公共財產法。“理財治國觀”理論以稅收法治的視角提出了對政府權力運行進行制約以及對公眾權利進行保護的觀點。該書將納稅人、征稅人和用稅人三位一體的概念打通,以稅收領域的良法善治為最終目標,為稅收法治建設提供了堅實的理論基礎。
黨中央提出的“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是稅收法治建設的前提,我國從兩部實體稅法逐步發展到11部實體稅法,逐步改變了稅收執法領域缺少基本法律的現狀,稅務機關也從稅收政策執行機關轉變為稅收執法機關。而稅收法治建設的核心是稅務機關依法行政,為此,稅務機關的理論水平與執法水平直接決定了稅收法治建設的水平。原北京市地稅局局長楊志強主編的《稅收法治通論》是稅務機關法治理論研究的重要成果之一。該書從稅務機關的視角出發,全面分析了稅收法治建設的主要領域,相關主體的主要權利義務以及稅收領域的主要制度建設,同時充分吸收了國內外稅法學的研究成果,系統整理并如實反映了稅務機關的工作經驗,為推動我國稅收法治建設貢獻了力量。
來自稅收法治建設第一線的真實案例研究是稅收法治研究以及推進稅收法治建設不可或缺的。同時,我在多年的高校教學中感到,稅法是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的學科,由于稅法具體政策變化比較快,課堂教學需要使用最新的實踐案例。近日,《稅法禁行線——近年涉稅案件偵破及解析》一書出版,其內容均來自《中國稅務報》近年來的報道。我們最近幾年教學實踐中使用的案例,有相當一部分來自于斯。
《稅法禁行線——近年涉稅案件偵破及解析》收集了稅收司法領域頗具代表性的案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并宣判的稅法第一案——德發案,對價格明顯偏低的判斷標準以及稅收滯納金的加收標準進行了法理論證并提出了需要完善的相關制度。再如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判決的個人購房契稅退稅案一案,該案是國內法院就該類退稅案撇開具體稅法條款、借鑒稅法原理進行充分論證并推翻稅務機關決定的第一案,非常具有代表性。在北京稅務局處理該案期間,我也曾多次參與稅務機關組織的研討。這本書從實踐第一線的案例中發現了很多值得學術界研究的課題,如《寧波驚現凍海參 “循環”出口騙稅大案》一文提出了完善我國出口退稅制度相關漏洞的課題,《納稅人自證違法能否作為案件定性的證據》一文提出了完善我國稅務行政執法舉證責任制度的課題,《從三個判例看最高人民法院對是否加收滯納金的判決思路》一文提出了完善我國稅收滯納金制度的課題。
稅收法治建設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稅收領域提出的重大課題,需要相關立法機關、執法機關、司法機關以及學術界、實務界的共同努力。稅務機關依法行政與納稅人權利保護是稅收法治建設永恒的主題,也是良法善治最終的衡量標準。
(作者系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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