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實習記者王君星)繼“稅費優惠政策解讀”“你來問我來答”系列視頻講座后,稅務總局“稅務講堂”近日又推出“熱點政策解讀”系列課程,為納稅人繳費人解讀最新出臺的稅費政策。在第一講、第二講中,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副司長吳曉強、所得稅司副司長張峰分別就二手車經銷等貨物勞務稅政策及管理措施、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政策進行解讀。
為促進汽車消費和產業發展,近期財政部、稅務總局等部門聯合出臺多項優惠政策。吳曉強就納稅人十分關注的二手車經銷納稅人減征增值稅、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等熱點問題,給予解讀。
吳曉強介紹,為激活汽車消費市場,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公告,明確自2020年5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二手車經銷納稅人減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減征政策主體是從事二手車經銷業務的納稅人,具體應稅行為是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除從事二手車經銷納稅人享受減征政策外,從事二手車經紀業務的納稅人仍按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在對延續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進行解讀時,吳曉強表示,自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購置新能源汽車仍然免征車輛購置稅。但是,只有在《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發布之后購置的新能源汽車才能享受免稅政策,在《目錄》發布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則不能享受免稅政策。購置時間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上注明的日期為準。同時,為做好政策銜接,如果購置時間在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購置的車輛進入了2020年及以前發布的《目錄》,購置的車輛也可以享受免稅政策。
受疫情影響,部分一般納稅人希望延續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政策。吳曉強表示,相關公告已明確將轉登記政策延續一年。年銷售額不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可以在今年年底前選擇辦理轉登記。關于轉登記申請次數,吳曉強介紹,如果納稅人在去年及之前曾選擇由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后又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允許在今年再次由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但今年選擇轉登記后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今年不能夠再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隨著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全面實施,今年3月~6月,我國開始了歷史上首次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引起社會和納稅人的廣泛關注。
所得稅司副司長張峰說,新個稅法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年度匯算與綜合稅制相伴而生,是其實施的必要配套措施,也是國際通行做法。通過年度匯算可以更加精準地計算稅款,有利于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納稅人如何迅速地大體判斷自己是否需要辦理年度匯算,張峰表示,可以概括為“兩個基本條件、一個差額標準、兩種例外情形”。辦理年度匯算的兩個前提條件,分別是納稅人是居民個人納稅人、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一個差額標準”是指“有差額即匯算,無差額不辦理”。一般來講,只要平時已預繳稅款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就需要辦理年度匯算。“兩種例外情形”是指納稅人存在以下兩種情形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一是年度匯算需退稅,但自愿放棄退稅;二是年度匯算需補稅,且取得綜合所得時已依法預扣預繳稅款,但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免予辦理年度匯算。
完成個稅年度匯算,最終要通過辦理來實現。張峰介紹,在辦理方式上,納稅人可以選擇自行辦理,可以請任職受雇單位辦理,也可以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個人代為辦理。在辦理渠道上,納稅人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手機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辦理年度匯算,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者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最后,張峰還就怎樣操作個稅手機APP、年度匯算中應注意的問題進行了講解和提示。
據了解,“稅務講堂”公開課是稅務系統扎實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具體舉措之一。新一期“稅務講堂·熱點政策解讀”系列節目的推出,將進一步提升鞏固“稅務講堂”品牌,以幫助納稅人繳費人準確掌握、及時享受各項稅費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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