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稅務部門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采取了一些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征管服務措施。下面主要介紹三個方面的內容:
一、依法妥善處理申報納稅問題
受疫情影響,企業復工復產時間普遍較晚,生產經營遇到較大困難,加之一些企業財務人員沒有到崗,這給2月、3月的申報和納稅工作帶來很大影響。為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稅務總局及時出臺了延長納稅申報期限、依法及時辦理延期申報和延期繳納稅款等措施。
(一)延長納稅申報期限
一是延長2月納稅申報期限。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下稱納稅人),除湖北省外,在全國范圍內將2月納稅申報期限作了兩次延長,最后統一延長到了2月28日。據統計,絕大部分納稅人如期完成了申報;湖北省跨月延長至3月6日,并且在3月還可以繼續辦理2月的納稅申報。
二是延長3月納稅申報期限。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在全國范圍內將3月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3月23日,到3月23日若仍實行疫情防控一級響應的地區,可以再適當延長,屆時省稅務局可以在全省統一適當延長3月征期,也可按照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的要求,僅在本省部分地區再適當延長,請大家及時關注當地稅務機關的提示提醒。
(二)辦理延期申報
在延長2月、3月納稅申報期限后,如納稅人受疫情影響出現企業沒有復工復產、辦稅人員沒有到崗等情況,辦理納稅申報仍有困難,可以在本月納稅申報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延期辦理申報的申請。向大家說明幾點:
一是申請時只需要提供《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代理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稅務機關自受理納稅人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決定;不能辦結的,經稅務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疫情期間,為了更好方便納稅人辦稅,我們要求各地稅務機關加快辦理。
二是按照稅收征管法相關規定,納稅人經核準延期辦理納稅申報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具體的預繳稅額,由主管稅務機關依法按規定考慮當地疫情和納稅人經營情況等合理確定。
三是納稅人要在主管稅務機關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申報并進行稅款結算。在辦理稅款結算之前,預繳的稅額可能大于或小于應納稅額。當預繳稅額小于應納稅額時,稅務機關在納稅人結算補稅時不加收滯納金。
需要特別向大家介紹的是,由于2月正值疫情高峰,納稅申報受到的影響很大,為此,稅務總局專門針對2月征期采取了一項特殊措施:納稅人受疫情影響到2月28日仍無法辦理納稅申報或延期申報,可在及時向稅務機關書面說明正當理由后,補辦延期申報手續并同時辦理納稅申報。各地稅務機關要落實“四不”要求,即依法對這部分納稅人不加收稅款滯納金、不給予行政處罰、不調整納稅信用評價、不認定為非正常戶。需要說明的是,考慮到各地情況不同,稅務總局已要求各省稅務局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進一步明確補辦延期申報手續的時限,優化辦理流程,方便納稅人辦理申報、繳稅相關事宜。具體操作請大家按照所在省稅務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辦理延期繳納稅款
此次疫情波及面廣,很多企業因停產、停業資金周轉出現困難,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人如符合以下兩條件之一可以申請延期繳納稅款:一是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二是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納稅人需要辦理延期繳納稅款的,應當在繳納稅款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可以直接向省稅務局(包括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提出,也可以按規定選擇由其主管稅務機關代為轉報申請資料。提供資料包括:《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代理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所有銀行存款賬戶的對賬單。
按照現行規定,稅務機關應當自受理納稅人稅務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稅務行政許可決定。疫情防控期間,為更好幫助納稅人渡過難關,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稅務總局要求各地稅務機關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要依法及時核準其延期繳納稅款申請,積極幫助企業緩解資金壓力。
二、積極采取臨時性征管措施
在切實幫助納稅人解決申報和納稅問題的同時,在疫情期間,我們還有針對性地臨時調整了相關稅收征管措施,總的目的都是為了更好維護納稅人權益、支持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克服疫情影響,盡快渡過難關、更好發展壯大。下面,擇要介紹幾項:
(一)合理調整定額。這項措施主要針對實行定期定額方式征收稅款的個體工商戶。對這部分個體工商戶,考慮到部分地區稅務機關已經于疫情發生前完成對2020年定額核定工作,當時并不能考慮到疫情的影響。疫情發生以后,這些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受到一定影響,稅務機關原核定稅額時考慮的相關因素發生了變化,為此,稅務總局明確:各地可根據疫情情況,合理調整疫情期間個體工商戶的定期定額。目前,各地稅務機關根據當地疫情及復工復產情況,已陸續開展定期定額戶定額核定和調整工作,請大家及時關注主管稅務機關公布的定額核定及調整信息。
這里提示一點,在疫情防控期間,定期定額戶若暫停營業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停業登記,稅務機關將依法為其辦理,并簡化辦理手續。定期定額戶辦理停業登記后,在停業期間如沒有應稅情形就不會產生新的稅款。
(二)簡化實名辦稅。按原有規定,一些稅務機關需對辦稅人員進行“刷臉”驗證。疫情防控期間,納稅人如到辦稅服務廳辦稅,按疫情防控要求需要佩戴口罩。為確保納稅人辦稅安全,稅務總局已明確要求各地稅務機關,對確需在辦稅服務廳實名辦稅的人員,通過核驗登記證件、身份證件等方式進行驗證,暫不要求進行“刷臉”驗證。
(三)延緩核查事項。疫情期間,為了盡可能減少接觸,降低疫情傳播風險,更好保障納稅人權益,稅務總局明確要求減少或推遲調查核實類事項,對需要到納稅人生產經營所在地進行現場調查核實的事項,可經本級稅務機關負責人確認,延至疫情得到控制或結束后辦理。
(四)減輕違章責任。對納稅人逾期申報或者逾期報送相關資料的,按照現行規定,稅務機關可予行政處罰或者認定為非正常戶等。疫情防控期間為了更好保障納稅人權益,稅務總局明確,對受疫情影響逾期申報或逾期報送相關資料的納稅人,免予行政處罰,相關記錄不納入納稅信用評價;對逾期未申報的納稅人,暫不按現行規定認定非正常戶。
三、大力拓展“非接觸式”辦稅
為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切實保障納稅人、繳費人辦稅繳費安全,稅務部門積極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主要渠道有電子稅務局、手機APP、自助辦稅終端等。為了讓廣大納稅人和繳費人了解哪些事項可以通過“非接觸式”辦理,稅務總局在總局網站上公布了《“非接觸式”網上辦稅清單及問題解答》,具體包括185個涉稅事項和35項問題解答。185個業務事項中,有177個面向單位納稅人事項,可通過各省的電子稅務局(主要面向企業納稅人)實現,主要包括一照一碼戶登記信息確認、發票領用、各稅種的納稅申報和稅款繳納、證明開具、退稅申請等企業納稅人常用功能;另有8個面向自然人的事項,可在總局自然人電子稅務局上實現。
(一)對大部分涉稅事項通過電子稅務局實行全程網上辦
納稅人可以登錄稅務總局網站(www.chinatax.gov.cn),選擇自身所在省稅務局的官網鏈接,也可以直接登錄納稅人所在省級稅務局官網,點擊首頁中的“電子稅務局”即可跳轉進入。電子稅務局功能主要包括以下五類:“我的信息”“我要辦稅”“我要查詢”“互動中心”“公眾服務”。
“我的信息”用于向納稅人提供自身基本信息和賬戶管理。包括納稅人信息、納稅人電子資料查閱和維護、用戶管理和用戶登錄等具體功能。
“我要辦稅”用于向納稅人提供涉稅事項的辦理。包括納稅人綜合信息報告、發票使用、各稅費種申報與繳納、稅收減免、證明開具、退稅辦理、稅務行政許可、核定辦理、增值稅抵扣憑證管理、稅務代保管資金收取、預約定價安排談簽申請、納稅信用、涉稅專業服務機構管理以及法律追責與救濟事項等具體功能。
“我要查詢”用于向納稅人提供狀態查詢。包括辦稅進度及結果信息、發票信息、申報信息、繳款信息、欠稅信息、優惠信息、定額核定、違法違規、證明信息、涉稅中介機構信息、納稅信用狀態、電子資料等具體功能。
“互動中心”用于稅務機關同納稅人之間信息互動。納稅人可獲取稅務機關推送及納稅人定制的各類消息,以及涉及風險、信用、待辦事項提醒信息,并實現在線預約辦稅和征納交互。包括我的待辦、我的提醒、預約辦稅、在線交互、辦稅評價、納稅人需求等具體功能。
“公眾服務”用于向納稅人提供稅務機關通知公告、咨詢輔導以及公開信息查詢等服務,無須注冊登錄即可直接使用。主要包括:一是公告類,主要有政策法規通知公告、重大稅收違法案件公告、信用級別A級納稅人公告、欠稅公告、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信息公告;二是輔助辦稅類,主要有納稅人學堂、稅收政策及解讀、辦稅指南、操作規程、下載服務、熱點問題、重點專題、辦稅地圖、辦稅日歷;三是公開信息查詢類,主要有發票狀態、重大稅收違法案件查詢、信用級別A級納稅人查詢、欠稅查詢、證明信息查詢、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信息查詢等具體功能。
此外,電子稅務局還提供部分一鍵辦理入口,其中“個性服務”入口可辦理辦稅套餐等個性化辦稅事項、定制服務事項和創新服務事項。例如,新開業納稅人可進入“新辦納稅人套餐服務”,辦理電子稅務局注冊開戶、登記信息確認、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件備案、納稅人存款賬戶賬號報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發票票種核定、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審批、實名辦稅、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初始發行、發票領用等稅收業務。具體辦理中會有相關提示,納稅人可依據自身情況,有選擇性地完成上述事項,從而通過“非接觸式”完成整個開業事項的辦理。
在疫情防控期間,電子稅務局發揮了“非接觸式”辦稅主渠道作用。為有效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稅務總局整理了一批和企業復工復產、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涉稅服務事項,在全國范圍內實現全程網上辦理,主要包括停業登記、復業登記、車輛購置稅申報、印花稅申報、涉稅專業服務協議信息采集等。例如,納稅人可登錄電子稅務局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申請,通過選擇“我要辦稅”,進入“對納稅人延期申報核準”或者“對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核準”模塊,填寫并提交《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稅務機關審批完成后,納稅人即可獲取審批結果信息,并查詢和打印受理結果。納稅人也可登錄后通過選擇“我要查詢”,進入“辦稅進度及結果信息查詢”,查詢辦理進度和結果。納稅人可通過電子稅務局、微信等線上渠道查詢網上辦理事項清單、辦理條件、辦理方式。使用過程中如遇問題,可直接撥打電子稅務局首頁下方標注的熱線電話進行咨詢,稅務機關將積極幫助納稅人快速辦理各類涉稅事項。
需要說明的是,各省的電子稅務局是“非接觸式”辦稅的主要途徑。一些省稅務局還可提供手機APP辦稅、微信、公眾號等其他方式的“非接觸式”辦稅通道辦理涉稅業務,納稅人可根據需要自行選擇。
(二)對涉及發票等事項采用郵寄辦理
“發票領用”“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等業務對納稅人生產經營非常重要,疫情防控期間如何辦理,納稅人也較為關注,對此,絕大部分地區都提供了郵寄紙質發票的服務。以發票領用業務為例,納稅人可登錄各省電子稅務局,通過選擇“我要辦稅”,進入“發票領用”即可辦理申領發票。
需要說明的是,如果納稅人尚未辦理發票票種核定、最高開票限額審批等相關業務,則需要在發票領用之前,先選擇“發票票種核定”和“最高開票限額審批”辦理完發票審批后,再申請發票領用。為方便納稅人一次性完成從發票審批到發票領用一系列需求,電子稅務局還提供了“發票套餐”辦理功能,套餐中主要包括發票票種核定、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發票領用等。納稅人提交申請,待稅務機關完成處理后可獲取相關回執。
(三)對其他事項提供“延期辦”或“預約辦”服務
對必須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的事項,如果不是納稅人需要辦理的緊急事項,可等到疫情過后辦理。對涉及納稅人重大權益或確需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的事項,在疫情防控期間,納稅人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等預約通道,按照當地稅務局指引分時分批錯峰辦理,以減少人員聚集、降低疫情傳播風險。例如,“預約定價安排談簽與執行”“納稅擔保申請確認”“復議申請管理”“賠償申請處理”“稅務行政補償”“中國居民(國民)申請啟動的相互協商程序”“特別納稅調整數據采集”“稅務代保管資金收取”等8個事項,涉及納稅人現場提交相關書面材料,納稅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和事項規定期限,提前進行預約后按照指引辦理。
除了上述總局提出的一系列“非接觸式”辦稅的舉措之外,各地稅務機關結合工作實際也推出了很多行之有效的“非接觸式”辦稅服務,大家可以登錄各省稅務局官網、關注各省稅務局公眾號了解相關服務。總之,通過“非接觸式”辦稅繳費的納稅人、繳費人越多,到辦稅服務廳的就會越少,通過稅企雙方的共同努力,提高辦稅效率,同時最大限度保障大家疫情防控期間的辦稅繳費安全。
下一步,我們將按照總局黨委提出的“‘非接觸式’辦稅要添力”的工作要求,通過各種渠道廣泛收集納稅人的意見建議,繼續優化完善“非接觸式”辦稅內容,進一步拓展網上辦稅清單,更好地為廣大納稅人提供高效、優質的辦稅服務。
(注:本講座后出臺的相關政策,請讀者及時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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